2026-07-08
星野
30分钟前
亏大发了
搜索
为了不还钱,情人居然说她和男人属于卖Y嫖C,男人给的钱是嫖资,不需要返还。怎料,男人却翻脸不认账,审理后,法院判了:不是卖Y嫖C,是包养,返还全部财产。
单身女子赵某,贪图享乐,嫌工作辛苦,一心想着舒舒服服就能赚钱,所以把全部心思放在找捷径上。
2015年前后,她偶然认识了已婚男子李某,虽然比她大18岁,但穿戴讲究,出手大方,符合她心目当中有钱人的形象。
赵某平日喜欢打扮,作风张扬,又因为年轻漂亮,在各种场合上都很引人注意。因为对李某有了想法,她也就刻意迎合,讨李某欢心。
很快,李某就背叛了10多年的婚姻,拜倒在赵某石榴裙下,把她睡了。
从此,赵某便端上了李某这碗饭,她利用年轻漂亮的优势,尽情展现自己的魅力,让李某一直沉浸在她的温柔乡。
自从跟赵某睡了,李某也确实被她年轻的身体折服,开始乐不思蜀。为了讨她欢心,更是有求必应。
今天想买个包,情人节转个账,明天又看上哪件性感的睡衣,后天又想去哪个景点浪,......。
就这样,李某从开始的送花、送礼物,到各种名目的转账,渐渐的,他的私房钱已经顶不住赵某的欲望,他不得不想办法搞更多的钱。
对于赵某来说,李某就是一个提款机,为了能够精准拿捏对方,赵某会制造各种小情调,等李某把持不住的时候,她立马提出让对方办事之前先转账。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李某每次都上钩,想发生关系了要转账,想带她出去了也要转账,到最后,只要赵某提出要钱,他就给转账。
就这样,一个图钱,一个贪色,居然各取所需的睡了10多年。
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李某的妻子最终还是发现了丈夫外面有人的蛛丝马迹,追问之下才知道他已经瞒着自己给情人转了10多年的账。
于是,妻子马上调出他们的转账记录,忍着伤心一笔一笔计算,最终找出来51万多元。
面对背叛,妻子非常理智,她没有马上跟丈夫李某互撕,反而要求他一起追回损失,让赵某还账。
很快,赵某便收到法院的传票,李某妻子要求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51万多元。
审理中,赵某声称,自己与李某是卖Y嫖C的关系,每次李某转账都是为了她能提供性服务,这是她和李某的一场交易,51万多元是李某给她的嫖资。
但这次,李某却站在了赵某的对立面上,他的说法和赵某完全不同。
他承认自己背着妻子出轨赵某,两人从开始就是自由恋爱,给赵某的各种转账都是为了维护两人的感情,不是嫖资。
审理中,发现,李某给赵某的转账符合赠与的特性,不具备嫖资的构成要件,于是最终判决:赠与无效,赵某返还李某妻子51万多元。
判决后,赵某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李某在婚内赚的钱,都属于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他无权单独赠送给婚外的其他人。
李某与赵某保持不正当关系10多年,一共向赵某转账51万余元,金额巨大,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畴,他本人无权单独处置。
对于他私自转给赵某的钱,妻子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
审理中,赵某为了不还钱,说李某的转账是嫖资,是她与李某的交易所得。但法院并没有支持,法院认为:
卖Y嫖C具有陌生人、临时性、一次性、服务内容明确的特征,但李某与赵某已经保持了10多年不正当关系,转账时间和方式也不符合上述特征。
更重要的是,李某本人也不承认自己与赵某是卖Y嫖C的关系,而是俩人恋爱期间,为维护感情的赠与。
而且,即便就是赵某所说,嫖资也属于违法所得,同样会被追缴,赵某辩称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民法典还指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私下给赵某转账51万多元,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赵某收到的51万多元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赵某全额返还。
2026-07-08
30分钟前
亏大发了
坚果
07-16 16:27
服了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