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21:20
婚介所在中间搞两头吃,先跟杨先生说女方需要 32.3 万彩礼,转头又跟陈女士说男方最多只能给 12 .8 万。双方被隔开了信息,都以为谈妥了条件,开开心心地结婚领证。

直到两人婚后聊起这件事才恍然大悟,中间人在彩礼里硬生生吞掉 19.5 万的巨额差价,把这份钱当成服务费,这远超合理的劳务报酬范围了。
随后两人把婚介所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这笔钱,最后法院判决退还 10 万。
说实话,就算退了 10 万,婚介所还是赚了 9.5 万,这钱也不少了。婚介市场的水是真深啊,要么找演员找相亲托演戏,吊着会员不断充值会员;要么两头骗,在彩礼上玩套路,吞掉十几万差价。
不过在这件事里,我最好奇的是,彩礼问题不应该找两家人一起商量的吗?怎么还要经过婚介所呢?是婚介所的硬性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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