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06:11
Lululemon告国产品牌索赔2000万被驳回!南京中院:圆形不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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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陆仰川|资深媒体人
同样是江苏的法院,同样是国际品牌起诉国产品牌商标侵权,结局却天差地别。
一个月前,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路易威登(LV)胜诉,茉莉奶白被判赔偿1030万元,全国2300多家门店停用四叶花标识。一个月后,南京中院作出截然相反的判决。全球瑜伽服巨头lululemon起诉国产新锐品牌JU ACTIVE(极由)商标侵权,索赔2000万元,全部被驳回。
这起案件的判决逻辑,值得每一个做品牌的人仔细琢磨。
B2000万的官司,到底在打什么?
事情本身并不复杂。lululemon主张,JU ACTIVE在门店装潢、商品、吊牌、宣传物料等处使用的图形标识,与其两枚核心注册商标“视觉高度近似”,构成商标侵权,据此提出2000万元赔偿等多项诉求。
JU ACTIVE的反击直击要害。被告方当庭抗辩,涉案标识为品牌自主设计,由J、U两个英文字母拼接演化而成,设计理念源自品牌标语“Just be U”,且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获准授权,至今合法有效。从设计逻辑到视觉结构,与lululemon商标存在本质区分,不存在攀附商誉的主观意图。
南京中院经过隔离比对、整体观察,结合商标“音、形、义”综合评判后认定:双方标识虽均搭配圆形外框,但核心识别图形差异显著。JU ACTIVE标识由字母J、U演化而成,线条非对称、粗细均匀,公众可直接呼叫“JU / 极由”;lululemon涉案商标源自希腊字母Ω变形,线条对称且粗细有变化,仅关联lululemon品牌。圆形背景属于行业通用设计,不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
判决书还提到一个细节:JU ACTIVE确实存在将商标图形用于包袋等多品类、多配色场景的情况,超出了其自有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范围,但核心图形与lululemon商标区分清晰,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分辨二者来源,不足以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商标侵权不成立。
这段话的潜台词很清晰:法院保护的是商标的“核心识别部分”,而非某种通用视觉元素的垄断权。圆形外框在服饰行业司空见惯,不能因为你是国际大牌,就把一个几何图形圈成自己的私有领地。
BJU ACTIVE到底什么来头?
很多人没听说过这个品牌,但它背后的供应链根基相当深厚。JU ACTIVE的母公司是浙江娅茜内衣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于浙江金华,做了近30年内衣贴牌代工,还运营过两个内衣品牌,开过100多家店。2024年,这家公司推出JU ACTIVE,切入瑜伽服赛道,创始人黄皓锐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因滑雪受伤接触瑜伽后萌生创业念头。
JU ACTIVE的打法很国产新消费:定位二三线城市,主打更适合中国女性通勤外穿,价格带集中在200-300元区间,与lululemon动辄850元以上的定价形成明显错位。品牌创立半年内快速开出近40家门店,截至目前全国门店已近百家,还获得了杭州澄凯私募基金的千万级融资。
更关键的是,JU ACTIVE的商标并非临时抱佛脚。天眼查显示,该品牌早在2023年12月就已经申请了相关商标,2024年12月14日注册成功,整个设计链条完整且前置。
这意味着,当lululemon在法庭上指责对方攀附商誉时,JU ACTIVE拿得出一份从创意来源到注册时间线都经得起推敲的完整证据链。这不是一个看到lululemon火了之后临时画个相似logo蹭流量的故事,而是一个有备而来的本土品牌从供应链到知识产权都做了系统性布局的案例。


星野
09-07 17:18
瞎扯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