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1
闪送员配送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平台公司被判支付11.7万。
男子通过“闪送员”App注册成为闪送员,在海口接单配送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被鉴定为伤残一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平台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支付护理费。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纠纷案作出判决:平台公司支付生活保障费2.1万余元、护理费9.5万余元,共计11.7万余元。
律师符雯妃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外卖骑手、闪送员、网约车司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获得工伤保障。实际上,国家已经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了专门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根据《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新就业形态人员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
经确认为职业伤害后,即可享受相应保障待遇,不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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