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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小红书冲刺港股IPO的关键节点,突然被前员工陈某实名举报至港交所,直接导致上市进程受阻。很多人关注举报涉及的合规问题,但从业多年法务来看,整件事最讽刺、最致命的根源,只是离职证明上简简单单两个字:汰换。看过上万份离职证明,正规企业的证明只做客观记录:入职时间、离职时间、任职岗位。从来没有哪家正规公司,会在上面加定性负面词汇。我专门核实过,“汰换”就是被淘汰、能力不足被换掉的意思。懂劳动法的都清楚一个硬性规定:离职证明是法定中立文件,严禁标注任何贬低员工、否定能力的负面内容。原因很简单:离职证明是打工人求职、入职、社保对接的核心凭证。一旦写上“汰换”,相当于给员工贴上能力不合格的标签,直接断送后续求职之路,属于典型的违规报复性行为。小红书作为顶流互联网大厂,有专业法务、成熟HR团队和完善审核流程,不可能不懂这个基础法律常识。明知违规还要写,唯一的原因就是故意为之。大概率是双方劳动纠纷、期权诉讼公司未占上风,便利用企业权限恶意打压、恶心离职员工。为了发泄私人怨气、拿捏离职员工,无视法律法规,暴露了大厂极差的内控和格局。更讽刺的是,这场毫无意义的报复,最终反噬了整个公司。员工手握全套证据,在小红书IPO最关键的窗口期实名举报。港交所对拟上市企业内控合规、用工规范零容忍,一家连基础劳动法规都不遵守、恶意打压员工的企业,自然难以通过严苛审核,直接造成上市停滞、口碑暴跌。真的得不偿失:一时的情绪泄愤,换来千亿IPO受阻、品牌公信力受损,让全体员工和股东为管理层的狭隘格局买单。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企业最大的体面是善待员工,合规是发展底线。靠特权欺负离职员工,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埋下巨大隐患。所有恶意打压的小聪明,到最后都是拖垮自己的大坑。
沉默的鱼
为什么有些男人不敢把钱给老婆管吗?网友:怕给了就变成老婆买鸭饭的通行证,还不如直接卡挂失!网友1我交过答应每个月给我两百过了没几个月不愿意给了原因是怕给我钱我给我家里我也没强要后来没钱了,跟她讨钱,还是不给丈母娘在,让丈母娘管管。丈母娘说你们两口子的事她不管没想着赶紧解决,反正在公司食堂吃饭有一天下班晚,在食阁要了份鸭饭付钱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没钱想起自己每个月挣6000多,3块钱鸭饭都吃不起打电话给银行,把卡挂失了再也不可能给别人管钱了网友2我有段时间陆续给了女朋友8000块钱,但交谈中,她说我没给她钱,是她存下来的,看我眼神后才又转口她没在赚钱确实是我给的。才给这点就已经是这鸟样,给了全工资你就只是个天天顾着上班不顾家的金币制造器网友3市里财政局某科室新来个女的。群里给我们布置任务:本周五下班前,各单位务必上交相关材料。被我们科长在屋里连骂带嘲讽地喷了十分钟,然后又打电话给她在财政局的朋友,俩人又一块连聊带喷的十分钟。主题只有一个:你个财政局,跟我们局是平级,有脸说上交?网友4我是16年底结婚,结婚后我媳妇也说让我工资上交,我也没多想,直接给她了,反正我花销也不大,一个月给我两千块钱,都够我潇洒了,给完之后才发现,要钱越来越难,尤其是她觉得你不必要的支出,人情忘来,她觉得不必要的就算你急死她也不给你,我是一年后补出来工资卡自己掌握工资,她发动了两家人来给我施压,我就一句话,不想过就离婚。网友5我未婚,目前在转移财产,以防进入婚姻。明明都是合法所得,搞得和贪官污吏一样,春风功不可没。婚前的别想分,婚后的也别想得。要觉醒都觉醒,保证合法。我还算有良心的,研究了婚姻法、公检法执行、国际财税体系,只想保护自己财产,黑心的哥们早反过来把老乡鸡吃干抹尽了,想想郎咸平。女性觉醒总以为自己立规矩,男人挨打不还手,可能吗?黑暗森林来了,谁玩的过谁?网友6前不久才看的一个全职家庭妇女连麦律师。她在家带小孩,她老公买了3套房,1套公寓,3套拿出去出租,每个月收租金一万左右,她拿着。她连麦的时候就认为她每个月赚一万,她老公不出钱不出力,对家庭毫无贡献(其中一套房还是她老公买了写在她名下)。她咨询的点是要不要离婚,如果离婚怎么保障自己利益最大,因为她觉得自己很亏,她老公不肯给她生活费。网友7我听一朋友说他们单位有个人老爸突然心脏病住院要动手术,问老婆要钱,直接一就句:你自己没有吗?谁能想象出他当时的想法?去借了钱才把账单结了,他爸人老术后不久就去世了,从那以后一分钱都没给过家里,整天出去吃喝玩乐,老婆闹到单位,他直接就辞职了,后面就不知道了。网友8我们家的也是各自归各自的,因为我老公赚的钱也没几千块钱,把他的几千块钱赚到我手里管,感觉太少了。结婚后有七八年的时间家里大小开支都是我支出,我老公给我打工,我给他每个月2000块打麻将。但是后来生意不好了,我老公出去工作了,慢慢的家里的费用由他管一部分,他也习惯家里所有费用由我管,但是我实在赚不到钱,就问他要,不然怎么办?自己赚不到钱。现在的男人可不像以前那么有责任感整个家庭撑起来,他们能省事就自己省事一点,宿在一个角落里,啥都不管。我看我公公一辈叔叔一辈,都是男人给老婆管钱的。信息摘自网络,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醉清风
阿里内测“亮圈”,又双叒把目标瞄准社交了。说实话,听到这消息小雷一点不意外——淘宝闪购最近偷偷搞了个叫「亮圈」的新产品内测,公众号也一并上了,小雷猜测应该是功能基本上都做好了,但还没全量放开,正式上线时间也没说。图源:微博从来往、点点虫,到后来各种社区产品,阿里这些年一直没有放弃过社交这条路。这次直接把宝押在了淘宝闪购上,想做个垂直社交出来。图源:微博从目前曝光的信息来看,亮圈也不是重新造一个社交App。它更像是在淘宝闪购里,加了一层“内容+社区”能力。比如同城找搭子、分享附近美食、推荐好店、交流外卖体验等等,大家因为同一个消费场景聚在一起,看完内容还能直接下单,整个过程都不用跳出淘宝闪购。换句话说,它想解决的并不是用什么聊天,而是“用户下单就走”的问题。而亮圈要做的,就是在平台里增加一个社交板块,希望通过同城圈子、兴趣内容,把用户留下来,多逛一会儿。可能有人觉得这种模式听着挺新鲜,但其实同行已经有人跑通了。现在打开美团,同城搭子、美食探店圈等功能已经越来越常见。不少用户原本只是为了找一家店,最后却会顺手看看别人分享的探店攻略、消费体验,逛着逛着就完成了下单。图源:小雷截图抖音就更不用说了。好多人本来只是想搜一家餐厅,结果刷着刷着就停不下来了——探店视频、美食推荐,一路看一路下单。内容把人引进来,消费完了又催生更多内容,自己转起来了。其实这两年,本地生活平台的路已经越走越像。以前拼的是谁补贴狠、谁优惠多、谁送得快。现在拼的是谁的内容好看、谁的圈子热乎,谁能让用户没事就想点开逛一逛。因为用户停留时间越长,看到的内容越多,消费转化的机会自然也会更多。对淘宝闪购来说,亮圈最大的意义,或许不是多了一个社交入口,而是让原本"下单即走"的用户,多了一个留下来的理由。从这个角度来看,亮圈更像是淘宝闪购完善本地生活生态的一块拼图,而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社交功能。图源:微博消息曝光后,网友们也讨论了起来。有网友表示,本地生活本来就离不开分享,“哪家店好吃”“附近有什么新开的店”,这些内容如果放到同城圈子里,参考价值反而比全国性的社区更高。还有网友认为,现在大家已经习惯在美团、抖音等平台寻找本地生活内容,如果亮圈能够把同城内容做得更精准,再结合淘宝闪购本身的下单能力,确实有机会吸引一部分用户留下来。也有网友觉得,最终能不能留住用户,还是要看内容质量和推荐机制。如果只是多了一个入口,却没有持续更新、有价值的内容,大家可能还是下完单就退出。在小雷哔哔(ID:xiaoleibbb)看来,亮圈更像是淘宝闪购完善生态的一步,而不是单纯为了做社交而做社交。现在各家本地生活平台都在想办法延长用户停留时间,增加内容消费。亮圈如果能够做好社区氛围,也许真能成为淘宝闪购生态里的重要一环。不过,目前亮圈还只是内测阶段,最终会开放哪些功能、能不能形成稳定的社区氛围,还要等正式上线之后才能知道。话说回来,你们平时会用美团、抖音的同城社交功能吗?你觉得阿里这次的亮圈能做起来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大熊
为讨情人欢心,瞒着妻子给了她51万多元。河北廊坊,已婚男人贪图情人年轻的身体,长期和她保持不正当关系,两人睡了10多年后,被妻子发现,于是把情人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不还钱,情人居然说她和男人属于卖Y嫖C,男人给的钱是嫖资,不需要返还。怎料,男人却翻脸不认账,审理后,法院判了:不是卖Y嫖C,是包养,返还全部财产。单身女子赵某,贪图享乐,嫌工作辛苦,一心想着舒舒服服就能赚钱,所以把全部心思放在找捷径上。2015年前后,她偶然认识了已婚男子李某,虽然比她大18岁,但穿戴讲究,出手大方,符合她心目当中有钱人的形象。赵某平日喜欢打扮,作风张扬,又因为年轻漂亮,在各种场合上都很引人注意。因为对李某有了想法,她也就刻意迎合,讨李某欢心。很快,李某就背叛了10多年的婚姻,拜倒在赵某石榴裙下,把她睡了。从此,赵某便端上了李某这碗饭,她利用年轻漂亮的优势,尽情展现自己的魅力,让李某一直沉浸在她的温柔乡。自从跟赵某睡了,李某也确实被她年轻的身体折服,开始乐不思蜀。为了讨她欢心,更是有求必应。今天想买个包,情人节转个账,明天又看上哪件性感的睡衣,后天又想去哪个景点浪,......。就这样,李某从开始的送花、送礼物,到各种名目的转账,渐渐的,他的私房钱已经顶不住赵某的欲望,他不得不想办法搞更多的钱。对于赵某来说,李某就是一个提款机,为了能够精准拿捏对方,赵某会制造各种小情调,等李某把持不住的时候,她立马提出让对方办事之前先转账。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李某每次都上钩,想发生关系了要转账,想带她出去了也要转账,到最后,只要赵某提出要钱,他就给转账。就这样,一个图钱,一个贪色,居然各取所需的睡了10多年。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李某的妻子最终还是发现了丈夫外面有人的蛛丝马迹,追问之下才知道他已经瞒着自己给情人转了10多年的账。于是,妻子马上调出他们的转账记录,忍着伤心一笔一笔计算,最终找出来51万多元。面对背叛,妻子非常理智,她没有马上跟丈夫李某互撕,反而要求他一起追回损失,让赵某还账。很快,赵某便收到法院的传票,李某妻子要求她返还夫妻共同财产51万多元。审理中,赵某声称,自己与李某是卖Y嫖C的关系,每次李某转账都是为了她能提供性服务,这是她和李某的一场交易,51万多元是李某给她的嫖资。但这次,李某却站在了赵某的对立面上,他的说法和赵某完全不同。他承认自己背着妻子出轨赵某,两人从开始就是自由恋爱,给赵某的各种转账都是为了维护两人的感情,不是嫖资。审理中,发现,李某给赵某的转账符合赠与的特性,不具备嫖资的构成要件,于是最终判决:赠与无效,赵某返还李某妻子51万多元。判决后,赵某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李某在婚内赚的钱,都属于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他无权单独赠送给婚外的其他人。李某与赵某保持不正当关系10多年,一共向赵某转账51万余元,金额巨大,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畴,他本人无权单独处置。对于他私自转给赵某的钱,妻子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审理中,赵某为了不还钱,说李某的转账是嫖资,是她与李某的交易所得。但法院并没有支持,法院认为:卖Y嫖C具有陌生人、临时性、一次性、服务内容明确的特征,但李某与赵某已经保持了10多年不正当关系,转账时间和方式也不符合上述特征。更重要的是,李某本人也不承认自己与赵某是卖Y嫖C的关系,而是俩人恋爱期间,为维护感情的赠与。而且,即便就是赵某所说,嫖资也属于违法所得,同样会被追缴,赵某辩称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民法典还指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瞒着妻子,私下给赵某转账51万多元,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赵某收到的51万多元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赵某全额返还。
猫眼